5.4 !管道井
《
5.!4.1? 住宅不应设置】垃圾管道《井
5.!4.2 除—可燃气体管道—井外的其他管道井】。设在前室、合用前】室内的检修门应为】丙级防?火门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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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 — 管道井下部—应设高度不低于0.!1,0m的挡《水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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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下!列设施应设》。在住宅建《筑共用空间内不得设!置在住宅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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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给水《总立管、热水立管】、消:防立管、《屋面雨水管、供暖】(空:调)供回《水,总立管、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公共】功能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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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的管道阀门】、电气设备及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套内排水】立管:检修口?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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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采:暖管沟和电缆—沟的检查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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