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围护结构设计
6.3.1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1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建筑设计应树立“空间节能优先”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平面布局。包括合理控制建筑空调供暖的规模、区域和时间,实现对建筑的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的优先利用,降低供暖空调照明负荷,降低建筑能耗等。
因地制宜是绿色建筑设计首先要考虑的因素,不仅仅需要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其建筑的形体、尺度还需要综合场地周边的传统文化、地方特色统筹协调,建筑物的平面布局应结合场地地形、环境等自然条件制约,并权衡各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多方面分析、优化建筑的规划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还应在综合考虑基地容积率、限高、绿地率、交通、消防等因素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冬、夏季节能需求,优化建筑体形、朝向和窗墙比。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指标对建筑供暖和空调能耗有很大的影响,山东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都对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出明确的要求。这是节能设计的关键,也是绿色建筑的重要体现。
体形系数可以控制建筑的外表面面积,减少热损失。窗户是建筑外围护结构的薄弱环节,控制窗墙面积比,是控制整个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非常有效的途径。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通常包括屋顶、外墙、外窗等部位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等。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指标对建筑密闭时室内外的换气次数有较大的影响,外窗及透光幕墙气密性的要求,主要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和《建筑幕墙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 15227中的相关规定。屋顶透光部分的夏季阳光辐射热量对制冷负荷影响很大,对建筑的保温性能也影响较大,因此绿色建筑应控制屋顶透光部分的面积比。目前建筑的中庭常做透光的屋顶天窗,鼓励适当设置可开启扇,在适宜季节利用烟囱效应引导热压通风,使热空气从中庭顶部排出,在冬季则应严密封闭,充分利用白天阳光产生的温室效应。
6.3.2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2条、第6.3.3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建筑热工设计主要包括建筑物及其围护结构的保温、防热和防潮设计。
第1款,房间内表面长期或经常结露会引起霉变,污染室内的空气,应加以控制。在南方的梅雨季节,空气的湿度接近饱和,要彻底避免发生结露现象非常困难,不属于本条控制范畴。另外,短时间的结露并不至于引起霉变,所以本条控制“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这一前提条件下不结露。建筑非透光围护结构内表面,以及热桥部分的内表面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并进行防结露验算。
第2款,建筑围护结构在使用过程中,当围护结构两侧出现温度与湿度差时,会造成围护结构内部温湿度的重新分布。若围护结构内部某处温度低于空气露点温度,围护结构内部空气中的水分或渗入围护结构内部的空气中的水分将发生冷凝。因此,应防止水蒸气渗透进入围护结构内部,并控制围护结构内部不产生冷凝。供暖建筑的外墙、屋面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进行内部冷凝验算。
第3款,屋顶和外墙的隔热性能,对于建筑在夏季时室内热舒适度的改善,以及空调负荷的降低,具有重要意义。屋顶和外墙的热工性能不仅要满足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也要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并进行隔热性能验算。
6.3.3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4条基础上发展而来。遮阳包括固定外遮阳和可调节遮阳设施,可根据外形要求、经济条件、适用形式确定采用固定或可调节遮阳设施。采用可调节遮阳设施,可以更好地兼顾夏季遮阳和冬季日照需求,因此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优先选择可调节遮阳设施。
固定外遮阳最基本的形式有四种:水平式、垂直式、综合式和挡板式。选择外遮阳形式,应综合考虑太阳高度角、地区纬度、建筑物的朝向以及遮阳的时间。水平式遮阳适用于南向窗口或北回归线以南的北向窗口,遮挡入射角较大的阳光;垂直式遮阳有利于遮挡从两侧斜射而入射角较小的阳光,适用于东北、东和西北向的窗户;综合式遮阳适用于东南和西南方向的窗户,适用于遮挡入射角较小、从窗侧面斜射下来的阳光;而挡板式遮阳主要适用于东、西向的窗户,遮挡太阳入射角较低、正射窗口的阳光。
可调节遮阳设施包括活动外遮阳设施(含电致变色玻璃)、中置可调遮阳设施(中空玻璃夹层可调内遮阳)、固定外遮阳(含建筑自遮阳)加内部高反射率(全波段太阳辐射反射率大于0.50)可调节遮阳设施、可调内遮阳设施等。
当设置了展开或关闭后可以全部遮蔽窗户的可调节外遮阳;封闭式阳台,阳台与直接相通房间之间设置了保温隔墙和节能门窗时,可直接认定符合节能要求。
东西向外窗对夏季空调负荷影响最大,因此东西向主要房间的外窗应做遮阳。可采取固定或可调节遮阳措施,也可借助建筑阳台、垂直绿化等措施进行遮阳。南向宜设置水平外遮阳,西向宜采取竖向遮阳等形式;也可以采用提高玻璃的遮阳性能的形式,如选用低辐射镀膜(Low-E)玻璃、热反射膜玻璃、电致变色玻璃、中间遮阳中空玻璃等;也可以利用绿化植物进行遮阳,在建筑物的南向与西向种植高大乔木对建筑进行遮阳,还可在外墙种植攀缘植物,利用攀缘植物进行遮阳。
当建筑有透光幕墙时,在透光幕墙外侧宜采用遮阳百叶、遮阳卷帘、格栅和遮阳板等外遮阳形式;当采用光电幕墙时,幕墙宜与太阳能光伏系统一体化设计。
6.3.4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5条。
6.3.5 本条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6条基础上发展而来。凸窗的设置对节能十分不利,也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不宜设计凸窗,居住建筑的北向供暖房间不应设置凸窗。外门窗洞口外侧周边墙面做保温处理主要是避免外门窗处的热桥以加强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
6.3.6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7条。屋面是接受太阳辐射量最大的一个面,采用浅色屋面、通风屋面、绿化屋面、蓄水屋面等形式可以提高屋面隔热性能。浅色屋面可以反射太阳辐射,避免夏季昼夜大温差周期性波动造成屋顶防水材料疲劳开裂,并且有利于改善顶层房间热舒适环境。
通风屋顶,如图7所示,是用通风空气间层来隔热。一方面利用通风间层的外层遮挡阳光,使屋顶变成两次传热,避免太阳辐射热直接作用在内侧的围护结构上;另一方面利用风压和热压的作用,尤其是自然通风,带走进入夹层中的热量,从而减少室外热作用对内表面的影响。通风层一般设在防水层之上,对防水层也有一定的保护作用。据实测,设置合理的屋面架空隔热板构造可使屋顶内表面的平均温度降低4.5℃~5.5℃。
屋顶绿化能有效缓解热岛效应,调节环境温度,增加空气湿度,增加含氧量,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吸收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吸附灰尘,净化空气;能有效减少建筑物屋顶的辐射热,起到夏季隔热和冬季保温的作用;可以使屋面泄水强度降低70%,节约水资源,减轻城市排水系统压力;屋顶绿化不占用地面上地还可美化环境;还能有效延缓屋面老化和因温度应力引起的膨胀收缩而造成的渗漏现象,延长屋顶保护层的寿命。
可设置屋顶绿化的屋面,不包括大于15°的坡屋面及放置设备、管道、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光伏板、电气设备用房屋顶等无法做屋顶绿化的屋面。屋顶绿化分为简单式屋顶绿化和花园式屋顶绿化,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其对建筑荷载、女儿墙高度、冻胀等影响,以及阻根防水、排水等问题。屋顶覆土厚度应根据种植的植物要求确定,但不宜小于500mm。
6.3.7 本条沿用本标准2015年版第6.3.8条。建筑西向外墙在夏季得到的太阳辐射热较多,对室内空调能耗影响较大。在建筑外墙上可采用攀缘植物或模块化垂直绿化以遮挡西晒,同时美化环境,改善小气候。南向和东向也鼓励设置垂直绿化。且山东的气候条件适合采用藤本植物来进行垂直绿化,可通过网、绳子、架子等设施辅助藤本植物的生长。
垂直绿化的藤本植物一般呈带状线性种植在建筑外侧地面上,水平种植长度即种植区域沿建筑外侧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