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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