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可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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