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输配系统
8.3.1 空调供暖冷热媒循环水供回水温度及其温差应根据采用的系统形式、冷热源装置、末端设备、循环水泵功率等因素合理确定,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规定。
8.3.2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EHR-h和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EC(H)R-α及风量大于10000m3/h的空调和通风系统的风道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Ws,均不应低于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 37/5155的规定值,并应标注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
8.3.3 集中供暖和空调水系统应进行水力平衡计算,当设计工况下并联环路之间压力损失的相对差额超过15%时,应采取设置水力平衡装置等措施。
8.3.4 集中空调冷水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冷水水温和供回水温差要求一致且各区域管路压力损失相差不大的中小型工程,宜采用变流量一级泵系统;单台水泵功率较大时,经技术和经济比较,在确保设备的适应性、控制方案和运行管理可靠的前提下,可采用冷水机组变流量方式。
2 系统作用半径较大、设计水流阻力较高的大型工程,空调冷水宜采用变流量二级泵系统。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温一致且设计水流阻力接近时,二级泵宜集中设置;当各环路的设计水流阻力相差较大或各系统水温或温差要求不同时,宜按区域或系统分别设置二级泵。
3 冷源设备集中设置且用户分散的区域供冷等大规模空调冷水系统,当二级泵的输送距离较远且各用户管路阻力相差较大,或者水温(温差)要求不同时,可采用多级泵系统。
8.3.5 集中空调冷却水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过滤、缓蚀、阻垢、杀菌、灭藻等水处理功能;
2 冷却塔设置位置应保证通风良好、远离高温和有害气体及空调和通风系统的进风口,并避免噪声、飘水等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 采用水冷管壳式冷凝器的冷水机组,宜设置自动在线清洗装置;
4 相同规格、型号的开式冷却塔,应在底盘之间设置平衡塔体水位的平衡管,或在各塔底部设置共用集水盘。当在室内设置冷却水集水箱时,冷却塔布水器与集水箱设计水位之间的高差不应超过8m。
8.3.6 当通风系统风量较大、使用时间较长且运行工况(风量、风压)有较大变化时,宜采用双速或变频调速风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