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建筑》。声环境
《
《
6.6.1 !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允许噪声级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6!.6.2《。。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良好且?满足以下要求—
— 《1 外墙、隔墙、!门窗:、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
: 2 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不宜:大于: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中《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
6】.,。6.3 采取【以下措?施,减少相邻空间的【噪声干扰
—
《。 1 建】筑平面布《局和空间功能应安排!合理没有明显的噪】。声,干扰:;
:
— 2 宜采用!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
】
6.《6.:。4 宜根》据声环境的不同要求!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等噪声源空间宜!集中布置并远—离工作、《休息等?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噪声—源的:位置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1 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
?
,。
— , 2 不应—将水泵房等》噪声源设于住—宅的正下方或正上方!;
】 3 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
!
《
》4 产生噪声的】洗手间等《辅助用房宜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
】
6.6】。.5 当受—条件限制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机房《、换:热站、管井等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紧邻—时应采取下列隔声减!振措施?
?
?。 1 噪】声源空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有安静要【求的使用空》间;
】 2 —。 ,噪声源空间与有安静!要求的空间之间【的墙体和《楼板应?做隔声处理门窗【应选用隔《声门窗?。。;
—
3— , 噪声?源空间的《墙面及顶棚应—做吸声处理;
!
》 4 锅炉房、!变压器室、制冷机房!、空调机房》。。、,通风机房、》发电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电梯《井道:等噪:声,源房间内的设备【均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
6.《6.6 公共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接待大厅、大会!议室和?其他有声学要求【的重要房间应—进行专项声学设计并!宜采用优《化空间形体合理布置!声反射板、吸声材料!等措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6.6.7 下】列场所的顶棚、【楼板、墙《面,和门窗宜采取吸声和!隔声措施
》
】 1 学校、医院!、旅馆、办公楼等】。公,共建筑的走廊及【门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 :2 车站、体【育,场馆、商业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
6【.6.8 》 毗邻城市交通干】道的:。建筑应加强外—墙、外窗《、外门的隔声设计住!宅建筑的《沿街外窗《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宜将走】廊、卫生间等—辅助用房设于毗邻干!。道一侧或可》使用声屏障等设施阻!隔交通噪声》
6.】6.9 》。住,宅,、学校、《医院、旅馆、办【公等对楼《板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有要】求的:房间:可采用?浮筑楼板、弹性面】层,。、隔声?。吊顶、阻尼板等措施!加强楼板撞》击声隔?声设计浮筑》楼板的隔声减振【垫应:沿墙体上翻且不【。应低于40》mm当采用地面辐】。射供暖时《。可结合地面供暖的保!温层提高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
6.6.10】 , 当建筑采用轻型屋!盖,时屋面宜采用—铺设阻尼《材料:、,设置吊顶等》措施防止《降,雨噪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