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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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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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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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