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冲钻式开铁口机
11.3.1 悬臂式开铁口机悬挂底座宜采用出铁场的桥式吊车或炉前悬壁起重机吊装就位,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纵、横向中心线,应用拉线、挂线坠的方法检查,其允许偏差为5.0mm。
2 标高应用水准仪或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 垂直度挂线坠应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0.5/1000。
4 底座找正后应进行螺栓紧固,回转臂支座与炉体支柱的焊接质量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 50236中有关Ⅳ级的规定。
11.3.2 悬臂式开铁口机吊挂装置的安装,利用出铁场内的桥式起重机,并应辅以链式起重机进行吊装就位,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回转臂回转时,吊挂中心点上平面的轨迹应在同一个水平面内。当回转臂处于待机位置或中间位置时,吊挂孔上平面与工作位置时的相对高度差,应用水准仪和钢尺检查,均不得大于5mm。
2 吊挂装置铁口机处于工作位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挂点中心的垂线与出铁口中心线应相交,挂设铁口中心线,吊线坠用钢尺检查,其允许偏差为30mm。
2)吊挂点中心至出铁口中心的水平距离,用钢尺检查,允许偏差为±50mm。
3)钻机导轨前端至出铁口中心距离,用钢尺检查,其允许偏差为±50.0mm。
4)钻机导轨与水平线的夹角,挂线坠用角度板检查,其允许偏差为±30'。
5)钻头与出铁口中心应重合,用钢尺检查,其允许偏差为5.0mm。
11.3.3 顶座式开铁口机应采用出铁场的桥式起重机并辅以链式起重机,应从风口平台由下至上吊至平台框架上就位。找正和调整中心线、标高和水平度,应符合本规范第11.3.1条和第11.3.2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