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碎焦车试运转
9.4.1 卷扬机单体试运转后,应挂上钢丝绳,并应带动碎焦车低速上、下运行,调整行程极限开关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9.4.2 碎焦车以工作速度上、下运行不应少于2h,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应平稳,极限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2 碎焦车在上部弯轨处倾翻应灵活,并应顺利返回,倾翻角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碎焦车扇形闸门开、闭不应少于3次,动作应灵活。
9.4 碎焦车试运转
9.4.1 卷扬机单体试运转后,应挂上钢丝绳,并应带动碎焦车低速上、下运行,调整行程极限开关位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9.4.2 碎焦车以工作速度上、下运行不应少于2h,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运行应平稳,极限开关动作应灵活可靠。
2 碎焦车在上部弯轨处倾翻应灵活,并应顺利返回,倾翻角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碎焦车扇形闸门开、闭不应少于3次,动作应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