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真空脱气室车及脱气室
12.2.1 真空脱气室车安装应按本规范第10.2节的规定采用。
12.2.2 脱气室安装时脱气室车宜处于工作位置。
12.2.3 脱气室下部槽应与上部槽、上部槽应与热弯管的水冷法兰连接,O形密封圈填充以及连接螺栓紧固,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
12.2.4 脱气室与脱气室车的连接应符合设计技术文件的规定,应调整脱气室垂直度,宜采用吊线尺量检查,允许偏差为0.5/1000。
12.2.5 脱气室水冷系统的水压试验和通水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9.5.5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