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隔汽、保温隔热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 隔汽、保温隔热层的常规施工及验收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中已有详尽的规定,这里不再重复。
5.1.2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规定,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施工方案中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工序及施工间隔时间;为使材料有时间充分硬化,需规定保温层、抹面层和饰面层各层施工的间隔时间。
(2)施工机具。
(3)基层处理。
(4)环境温度和养护条件要求。
(5)施工方法。
(6)材料用量。
(7)各工序施工质量要求。
(8)成品保护。
此外,专项施工方案中要包括施工阶段的防火组织与管理方面的内容和措施。
5.1.3 本条第4款为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通过对隔汽、保温隔热工程发生火灾原因分析得知,大部分案例都发生在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现场防火管理不严所致。因此,应按照我国设计和施工规范对施工现场可燃、难燃保温材料的防火要求制订可靠措施,确保防火安全。
5.1.4 本条给出了隔汽、保温隔热验收与其他已有的各个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关系,确定了隔汽、保温隔热验收在总体验收中的定位。
隔汽、保温隔热验收本来属于专业验收的范畴,其许多验收内容与原有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有交叉与重复,故冷库隔汽、保温隔热工程验收的定位有一定困难。为了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和各专业验收规范一致,本标准将隔汽、保温隔热工程作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来进行划分和验收,并规定了其包含的各分项工程划分的原则,主要有四项规定:
一是直接将冷库隔汽、保温隔热分部工程划分为5个分项工程,给出了每个分项工程名称及需要验收的主要内容。划分这些分项工程的原则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原有的划分尽量一致。各个分项工程,是指“其绝热性能”,这样理解就能够与原有的分部工程划分协调一致。
二是明确隔汽、保温隔热工程要按分项工程验收。由于隔汽、保温隔热工程验收内容复杂,综合性较强,验收内容如果对检验批直接给出易造成分散和混乱。故本标准的各项验收要求均直接对分项工程提出。当分项工程较大时,可以划分成检验批验收,其验收要求不变。
三是考虑到某些特殊情况下,隔汽、保温隔热验收的实际内容或情况难以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划分和验收,如遇到某冷库工程分期或局部进行隔汽、保温隔热改造时,不易划分分部、分项工程,此时允许采取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方协商一致的划分方式进行隔汽、保温隔热工程的验收。但验收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四是规定有关隔汽、保温隔热的项目应单独填写检查验收表格,做出隔汽、保温隔热项目验收记录并单独组卷。
5.1.5 冷库保温隔热工程热工性能直接影响冷库的负荷与能耗,一定要予以严格控制。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随材料的密度提高而增加,并且与材料的孔隙大小和构造特征有密切关系。一般是多孔材料的导热系数较小,但当其孔隙中所充满的空气、水、冰不同时,材料的导热性能就会发生变化。因此,要保证材料优良的保温性能,就要求材料尽量干燥不受潮,而吸水受潮后尽量不受冰冻,这对施工和使用都有很现实的意义。
保温隔热材料的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是材料主要的力学性能。一般是材料使用时会受到外力的作用,当材料内部产生应力增大到超过材料本身所能承受的极限值时,材料就会产生破坏。因此,根据材料的主要力学性能因材使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材料的优势。
保温隔热材料的燃烧性能,是可燃性建筑材料分级的一个重要判定。建筑防火关系到人民财产及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给予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因此,采用燃烧性能符合设计要求的保温隔热材料是防止火灾隐患的重要条件。
5.1.6 本条提出应对进场的保温隔热层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进行复验。保温隔热层材料的性能对于冷库的保温隔热效果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为了保证保温隔热层材料的质量,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冷库保温隔热工程,应由监理人员对进入现场的保温隔热层材料进行现场见证、随机抽样后,送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对材料的有关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为冷库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5.1.7 本条所提出的该要求适合大部分冷库保温隔热工程,对于部分保温隔热层设置在屋面或墙体结构外侧时,可能是先进行保温隔热再进行隔汽层施工。
5.1.8 保温隔热层的基层平整,能保证铺设的保温隔热层厚度均匀;保温隔热层的基层干燥,避免保温隔热层铺设后吸收基层中的水分,导致导热系数增大,降低保温效果;保温隔热层的基层洁净,保证板状保温隔热材料紧靠在基层表面上,铺平垫稳防止滑动。
5.1.9 制作样板间的方法是在长期施工中总结出来行之有效的办法。不仅可以直观地看到和评判其质量与工艺状况,还可以对材料、做法、效果等进行检查,相当于验收的实物标准。因此保温隔热工程施工也要当借鉴和采用。样板间方法主要适用于重发采用同样保温隔热要求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制作时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在现场制作,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中注意,样板间或样板件的技术资料(材料、工艺、验收资料)要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5.1.10 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作业往往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其作业条件各不相同。部分节能材料对环境条件的要求较高,例如保温材料对环境湿度及施工时气候的要求等。这些要求多数在工艺标准或施工技术方案中加以规定,因此本条要求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5.1.11 保温隔热材料的干湿程度与导热系数关系很大,限制保温隔热材料的含水率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所谓平衡含水率是指在自然环境中,材料孔隙中的水分与空气湿度达到平衡时,这部分水的质量占材料干质量的百分比。
5.1.12 目前冷库工程保温隔热基本不采用松散型材料,且有关现行国家标准也提出保温隔热层的材料不应采用松散型材料。但由于冷库的特殊性,仍有不少老旧冷库的改造需要采用松散型保温隔热材料,故本标准仍保留了对松散保温隔热材料的施工要求。
5.1.14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因构造缺陷而产生冷桥,从而影响保温隔热效果。在部分冷库施工现场,常出现先施工完保温隔热层,后在保温隔热层上开洞进行金属管道、电线(缆)等安装,再进行保温封堵,实际工程中如不注意易出现的问题是封堵不密实、漏设隔汽层等,造成局部冷桥现象。
5.1.15 由于大部分保温隔热材料是多孔结构,很容易潮湿变质或改变性状,尤其是保温隔热材料受潮后导热系数会增大,因此在施工中要对保温隔热材料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另外,冷库所用保温隔热材料多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故本条规定保温隔热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火等保护措施。
5.1.16 保温隔热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如电、气焊、切割等极易发生火灾,应经过审批才能施工,特别应注意交叉作业时要采取防火措施。
5.1.17 本条规定是因为保温隔热层表面若出现裂纹,会导致其保温隔热性能降低。
5.1.18 本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的有关规定,给出了地面保温隔热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并对检验批抽查数量做出基本规定。
5.1.19 墙体和顶棚保温隔热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并非是唯一或绝对的,当遇到较为特殊的情况时,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影响冷库工程保温隔热效果的主要因素除了保温隔热材料的性能以外,另外重要因素是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敷设方式以及冷桥部位的处理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保温隔热材料的热工性能(导热系数、密度或干密度)和厚度、敷设方式均达到设计标准要求,其保温隔热效果也基本上能达到设计要求。
5.1.20 本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的有关规定,给出了屋面保温隔热工程检验批划分的原则和方法,并对检验批抽查数量做出基本规定。
5.1.21 本条规定了金属面绝热夹芯板保温隔热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及抽检数量,即每个检验批至少抽查10%,且不少于5处,考虑到抽检的面积占整体面积的10%已有足够的代表性,其工程实践证明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