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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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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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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