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6.1【0  ?工程验?收 》 6.10.!1,  冷库温度—应降:到设计要求》并且:持续稳定运行5d】后,制冷系统方可—办理工程验收 ! 6.10.2!  未?办理工?程验收的制》冷系统不应在冷【库生产经营时使用】 6【.10.3  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及,设备技?术文件设备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  :   ?2, , 制:冷,系统用阀门》、过滤器、》自控元件及仪表等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或调试合格【记录等?; :。   【   3  制冷系!统主要材料的—。各种证?明文件; !    《  4  机器、】设备基础复检记录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复检记录—;   !   ?5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及验收文件;! , :      】6  设备安装【重要工序施工—记,录;: :   —   ?7,  管道检查和检验!记录; 》     】 8  《制冷系统吹扫—、排污工作记录;】 ? ?    《 9 ? 制冷?系统压力试验、泄漏!试验和?真空度?试验记?录; 《 《  :   10  【。制冷剂充注》和制冷系统》试运转工作记录;】 — ,    《11 ?。 设计修改通知【单竣工图《; 【     12【  施工安》装竣:工报告等其他有关资!料 《 6.10.】4,  工?程验收时制》冷,系统应完成下列【调试工作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    【  :1  制《冷系统?所有安?全保护装置的—调试和保护参数【。设置; !   ?  2  制—冷系统所《有手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调:试和控制《参数设?置; 》。    —  3  对—于配置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的制冷系统!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的调试和各项参数设!置, 6.】10.5  对于】制冷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宜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1!0.6  制冷系统!性能指标的检测【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冷间内温度和—温度分布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热工性能— 试验方法 第【。。1部分温度和湿【度检:测GB/T 301!03.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   《   2  冷间】内风速和《。风速分?布,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热《工性能 试验方【法 第2部分风速】检测G?B/:T 301》03.?2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 :      3  !冷间冷却设备和冷】凝器:的实际?换热量制冷压缩机】制,冷量可采用焓差法检!测和计算;》   】 , , 4  各蒸—发温度系统的—制冷系?数应按各蒸发温度】系统在设计工况的制!冷量与相关》制,冷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和制冷剂循环【泵的轴功率和的比】值计算各设备轴【功率应按《其在设计《工,况运行时的电机【实际功率取》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