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0 ?工程验?收
》
6.10.!1, 冷库温度—应降:到设计要求》并且:持续稳定运行5d】后,制冷系统方可—办理工程验收
!
6.10.2! 未?办理工?程验收的制》冷系统不应在冷【库生产经营时使用】
6【.10.3 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
】
!1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及,设备技?术文件设备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 : ?2, , 制:冷,系统用阀门》、过滤器、》自控元件及仪表等出!厂合格证、检验【记录或调试合格【记录等?;
:。
【 3 制冷系!统主要材料的—。各种证?明文件;
!
《 4 机器、】设备基础复检记录及!预留孔洞、预埋【件的复检记录—;
! ?5 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及验收文件;!
,
:
】6 设备安装【重要工序施工—记,录;:
:
— ?7, 管道检查和检验!记录;
》
】 8 《制冷系统吹扫—、排污工作记录;】
?
? 《 9 ? 制冷?系统压力试验、泄漏!试验和?真空度?试验记?录;
《
《 : 10 【。制冷剂充注》和制冷系统》试运转工作记录;】
— , 《11 ?。 设计修改通知【单竣工图《;
【 12【 施工安》装竣:工报告等其他有关资!料
《
6.10.】4, 工?程验收时制》冷,系统应完成下列【调试工作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
【 :1 制《冷系统?所有安?全保护装置的—调试和保护参数【。设置;
! ? 2 制—冷系统所《有手动和自动—控,制装置?的调:试和控制《参数设?置;
》。
— 3 对—于配置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的制冷系统!中央级监控管—理系统?的调试和各项参数设!置,
6.】10.5 对于】制冷系统的》各项性?能指标宜进行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6.1!0.6 制冷系统!性能指标的检测【和,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冷间内温度和—温度分布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热工性能— 试验方法 第【。。1部分温度和湿【度检:测GB/T 301!03.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
《 2 冷间】内风速和《。风速分?布,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冷库热《工性能 试验方【法 第2部分风速】检测G?B/:T 301》03.?2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
?
:
3 !冷间冷却设备和冷】凝器:的实际?换热量制冷压缩机】制,冷量可采用焓差法检!测和计算;》
】 , , 4 各蒸—发温度系统的—制冷系?数应按各蒸发温度】系统在设计工况的制!冷量与相关》制,冷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和制冷剂循环【泵的轴功率和的比】值计算各设备轴【功率应按《其在设计《工,况运行时的电机【实际功率取》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