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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