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制 !冷
:
—
,
,
,6.1 《 一般规定
!
:
6.1.1 】 冷库制冷》系统指配置在冷【库工程?内用于移除》冷,间内:热流量的制冷系统;!其他非冷库制冷系】统指用于食品速【冻、:冻干等生产加工过程!制冰等生产设—施冰场等公用设施的!制冷:系统
—
6.1》.3: 制?。冷系统的总》排气量指一套制冷系!。统内部所有制冷压】缩机理论排气量【的总和不区分—蒸,发,温度也不《区分高?、低压级对于目前常!用的制冷系统总【排气:量5000m—3,/h时电《。机总容量《一般在10》。。00k?W左右总排》气量50《0m3/h时—电机总?容量:一般:在100《kW左右制》冷系统的设》计规模与冷库的设计!规,模不一定完全对应主!要原因是冷库—功能和制冷系统类型!具有多样《性如不同冷库即使】公称容积相同—有的需要大量冻结】有的不需要冻结则制!。冷系统的《总排气量《会相差很大按照【本标准第1》.0.3条的—。规定不同规模的制】冷系统会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因,此本条根据目—前行:业的整体状况做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