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设计标准 [附条文说明] GB50072-2021 建标库

5.2  

5.2.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次修订对库房楼面、地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仍采用原规范均布活荷载标准值。

     冷库储存品种随市场需要而变化,各种货物的密度不同,为适应这一变化,要求冷库应有较大的活荷载。原规范表5.2.1注2规定,第2项~第5项适用于堆货高度不超过5m的库房,并已包括1000kg叉车运行荷载在内,储存冰蛋、桶装油脂及冻分割肉等密度大的货物时,其楼面和地面活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其含义是指货物密度超过400kg/m3时,楼面和地面活荷载应按实际情况确定。过去大部分冷库是储存大块未分割加工的食品原料,其活荷载标准值为20kN/m2,堆货高度不超过5m是合理的,如同时存放猪、牛、羊肉时密度为400kg/m3,存放羊腔时密度为250kg/m3,只存放牛、羊肉时密度为330kg/m3等。目前国内的食品加工厂已很少加工成大块未分割的冻猪白条肉、冻牛四分体肉、冻羊腔等进入冷库并投放市场,而是将分割后的小包装进入冷库并投放市场。根据分割的品种及包装形式,冷冻货物的密度为300kg/m3~800kg/m3。尤其对于物流性的冷库,这类冷库属于经营性批发冷库,冷藏间(库房)按面积直接出租给各商户,由商户自己管理货物,各商户的货物品种较杂,货物密度不确定性大,堆货形式以堆码为主,商户为了追求库房最大利用率,在其所租的空间范围内尽量将货物堆满。所以本次修订取消了“堆货高度不超过5m”的要求,增加了“针对其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设计中应注明其相应的货物堆放高度及货物的密度要求”的规定。

     本次修订增加了“当冷藏间堆货高度不大于2.5m时,其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根据货物码垛高度及货物的密度计算确定”的规定,原因是对于层高较小的冷库,如果仍然要求其活荷载标准值为20kN/m2显然是不合理的。

5.2.4  多层冷库的穿堂主要考虑临时堆货与叉车运行同时作用,其楼板一般为简支板,可能叉车重量由一块板承担,因此考虑活荷载为15kN/m2。但计算梁、柱、墙及基础时,不可能每层都满载,冷库进出货时,同时工作的层数一般只有两层,因此设计四层及四层以上的穿堂时,允许考虑对每层穿堂的活荷载标准值进行折减,即梁、柱、墙活荷载标准值允许乘以0.70的折减系数,基础活荷载标准值允许乘以0.50的折减系数。

     库房内仅对某一层楼板而言,其局部或全部都可能满载,故梁、柱、墙及基础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不能折减。就冷库一般满载的情况而言,减去通道部分,库内地面只有70%~80%的面积上堆货。一般情况下,一座10000m2的猪肉冷库,满载时只能存10000t冻肉,其楼板计算活荷载标准值虽为20kN/m2,而实际平均活荷载每平方米约为9.8kN。因此,设计4层及4层以上的库房时,允许考虑对每层库房的活荷载标准值进行折减,即梁允许乘以1.00的折减系数(即不折减),柱、墙及基础活荷载标准值允许乘以0.80的折减系数。

     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当楼面梁、墙、柱及基础从属面积超过50m2时采用以上折减系数;对于支撑梁的柱,其从属面积为所支撑梁的从属面积的总和;对于多层冷库,柱的从属面积为其上部所有柱从属面积的总和。

     设计3层及3层以下的冷库时,其库房的梁、柱、墙及基础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一般均不进行折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