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