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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