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制 !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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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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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除冷库制《冷系统外其他—非冷库制冷系—。统,设计可?按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6】.1.2 制冷】系统:。。所采用的卤代—烃及其混合物—制冷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制冷剂编【号方法?和安全性分》类GB? 77?78规定的》A1类?制冷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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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制冷系统的总】排气量大于5—0,00m3/h的【。。应为大型制冷系统总!排气量为500m】3/:h~5?000m3/h的应!为中型制冷系—。统;总排气量—小于500m3/h!的应为小型制—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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