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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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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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制冷机房的布置应】依据建筑类别满【足制:冷工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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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制冷】机房、变配电所和控!制,室均应有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门:应采用平开门并【向外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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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制冷机《房内的墙裙、地面】和设:备基座?应采用易于清洗【的面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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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氨制—冷机房除应符合本标!准第4.《6.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氨制冷机《房的控制室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隔开:隔墙上的观察—窗应:采用固定甲级防【火,窗连通门应采用【开向制?冷机房的甲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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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变配电所与氨制!。冷机房或控》。制室贴邻共用的隔】墙,应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应只穿过与配电【有关的管道、沟道】穿过:部位周围应防火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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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氨制!冷机房应至少—。有1:个建筑长边不与其他!建筑贴邻《并开设可满足自【然通风的外》。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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