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