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标准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