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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集中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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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简单的带】。式输送机系统可采用!小,型可编程序控制【器或继电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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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由《多台带?式输送机组成的输送!系,统宜采用可编—程序控制器为主【机的集中控制并应】。设上位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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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上【位计算机应》能实现对系统—电气设备《的状态监视》和参:数显示并应能实现生!产数:据的统计和文件管】理
11!.4.4《 带式输送机【系统应合理》优化可控启动和制】动系统满足》带式输?送机各种运行工【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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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集中控制—系统的上位计算机】主控系统及控制分站!应设不间断电源应急!时间不应少于—3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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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6 带式输送】机系统的联锁控制】应简:单、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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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 : 带式?输送:机系统的启动和停】止程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带式输送机—系统中任何一台【设,备故障停机时—应立:。即使来料方向的带式!输送机?停机:并停止向输送系【统给料当带式输【送机系统中间—有料仓时可根据工艺!流程分系统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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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8 ?带,式输送机系统—启动预告时》应能就地因故取消启!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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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9 !。带式输送机系—统的集?中控制?。系统应具《备联锁及单机操【作转:。换功能并可实—。现集中联《锁控制和单机就【地控制
《
11.】4.10《 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系统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 ? 1 应设启动】预,告信:号启动?预告时间不》应,。少于1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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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应设事故》报警信?号;
! : 3 宜在机旁设!就地/集中控制选】择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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