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7-2011 建标库

9.3  污水和废物处理

9.3.2  储备油库的含油污水量较少,含油污水产生的时间比较集中,一般在油罐切水或下雨时罐顶浮盘上有含油雨水。储备油库单独设置含油污水处理一般来说经济上并不合算,能依托周边企业的污水池宜尽量依托。当必须设置含油污水处理设施时,减少处理规模,加大储存设施是一个比较合理的方法,既可以满足含油污水集中排放时的储存,又可以使污水处理尽量在稳定状态下运行,达到污水处理合格排放的目的。以一期国家原油储备库的设计举例,当时四个国家储备库的含油污水处理流程为:含油污水→调节罐、储存罐→油水分离器→高效加气浮选器→曝气生物滤池(BAF)→核桃壳过滤器→水排放。含油污水处理设施主要设备能力为:调节罐:3000m3;处理设备:50m3/h;污水储存罐:3000m3

9.3.3  为了减少油气散发,改善污水处理场的环境,建议采用密闭式设备或池子加盖。

9.3.4  根据目前的原油中转的实际数据确定的切水量占周转量的0.3%。

9.3.5  罐顶浮盘的含油雨水量参照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SH3095-2000。由于储备库的运行特点,一般来说,大部分油罐会长期处于高液位储存原油,这个时候的罐顶雨水可以认为不会带有油品污染,结合一期国家储备库的设计经验,考虑20%的油罐会同时产生含油雨水。

9.3.6  为了满足环保的监测要求,在污水排放出油库处设置流量和水质监测设施。

9.3.7  油库的污水排放标准在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要求,需满足环评的要求。污水排放口的位置同样如此,如果排入自然水体,还有一些更加具体的要求,都需符合环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