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7-2011 建标库

8.5  消防站设计和消防车设置

8.5.2  储备库配备的消防车主要用于扑灭零散火灾或用于油罐平台上的二分水器,当泡沫系统出现故障或泡沫站内泡沫液用完还没有灭火时也可用于向固定泡沫灭火系统内提供泡沫混合液。由于储备库的油罐为外浮顶罐,火灾时着火部位在密封圈处,油罐上又设置了固定式的泡沫灭火系统以及固定式的喷淋系统,可以对油罐的火灾作出快速的反应,而且消防车的一次投资和长期运行费用都很高,综合各项因素,本条规定了储备库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和规格。

8.5.3  本条规定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的相关条文制定的。

8.5.4  配备移动式泡沫-消防水两用炮可以根据火灾现场的实际情况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