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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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