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