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37-2011 建标库

12.6  电视监视系统

12.6.1  石油储备库电视监视系统宜采用网络数字化系统方案,规模较小、功能简单的系统也可采用模拟矩阵方案。

12.6.2  电视监控操作站宜分别设在生产控制室、消防控制室、消防站值班室和保卫值班室等地点。视频信号的传送范围和系统控制的优先等级,应根据电视监视操作站监控管理的范围和职责确定。

12.6.3  电视监视系统的监视范围应覆盖油罐区、油泵站、计量站、围墙、大门、主要路口和主要设施出入口等处。具有联动控制要求的摄像机,应具有预置位功能。

12.6.4  监视油罐的摄像机宜设置在油罐区外围较高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高处。

12.6.5  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应置于接闪器有效保护范围之内。

12.6.6  室外电视监视系统的视频信号和控制信号,宜采用光缆传输。

12.6.7  电视监视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应能自动联动控制相关的摄像机按预先设置的参数,转向报警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