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本条为?本规范制定的目【的本规范《是,以地基基础工程的】目标与?功能性能要》求为基础以保障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正《当,目标”为《基础以覆盖》地基基础工程全过程!或主要阶段为范围以!目标功能要》求为指导《层以可接《受方案(具有可操】作性:或可验证性的技术方!法或关?键,技,术,措施)为实施层的】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确】保规:范既囿于“正当目标!”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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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是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工》程建设控制性底【线要求具有》法规:强制效?力必须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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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术规定突出—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措施但】是规范中关》。键技术措施不能【涵盖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全部技术方法和】措施仅仅是保—障,工,程性能的“关键点】。”很多关键技—术措施具《有“指令性”—特点即要《求工程技术人—员去“做什么—”,规范要求的结果是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性能因此能!。否达到规范中性【。。能的要求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需:要进行全面的判【定其中重点是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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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这》是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工程监管、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既规定了首要】责任也确定了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方主—体,落实责任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的、底线!的条件各方主体有】义务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行判定
! 《 同时?为了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成果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当拟采用的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或推》荐性标准中没有相关!规,定时应当对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或—措施进行论证确保】。建设工程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性能要求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并?应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经济《社,会管理、《。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等相关【。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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