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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地下水控制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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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地《下水控制《设,计应满足《基,坑,坑底抗突涌》、坑底和侧》壁抗渗?流稳定?性验算的要求及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设】施沉降控制》的要求
!7.3.2 当降!水可能对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市?政设施造成危—害,或对环境造成—长期不利影响时应采!用截水、回灌等方法!控制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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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 地下水!回灌应采用》同层回灌当》采用:非,同层地?下水回灌《时回灌水源的水质不!应低于回灌目—标含水层的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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