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 木材组《合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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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 木-钢组合构件的!设计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木】与钢之间的界面【连接应能承担由【组合作用产》生的内力;
!。
? 2 应分!。别复核连接》。部位:木材部分和钢材【部,分的承载力》;
《
? : , 3 《。 木构件有效截面】受压:时应取用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
】 4 —钢材应按弹塑性材】料,计算;
】
? 5 受压构!件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
,
:。
,
5:。.8.2 木与】混凝土组合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对于】销栓类?剪,力连接件形》式在木?与混凝土界面部位的!模板等非结构—层应验算其强度与】刚度;
!。 《 2 对于采用】榫槽连接的木—。-混凝土《组合梁应分》别验算连接部位木】材和:混,凝,土的承载力》;,。
:
?
: 3 木-!混,凝土组合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挠度应按【。弹性方法进行—计算负弯矩区段的混!凝土板?应验算长期作—用下的最大》裂缝宽度计》算挠度应《小于:或等于跨度的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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