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 木材组合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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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 木-钢组合构】件的设计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木与钢之》间的界?面连接?应能承?担由组合作用产【。生的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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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应》分别复核《。连接部?位木:。材部分和《钢,材部分的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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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木构件有效!截面:受压时应取》用,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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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钢》材应:按弹塑性材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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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受压构件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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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 木与?。混凝土组合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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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对于销栓类剪【力连:接件形式在木与【混,凝土界面部位的模板!。等非结构层应验【算其强?度与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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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对于采用!榫槽连接的木-混凝!土组合梁应分别验算!连接部位木材—和混凝土的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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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木-混凝土组合【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挠度《应按弹性方》法进行计算》负弯矩区《段的混凝土板应验算!长期作用《下的最大《裂,缝宽度计《算,挠度应小于或等【于跨度的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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