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木材组合—构件
【
5.8.1 ! 木:-,钢,组合构?。件的:设计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木与钢之间【的界面连接应能【承担由组合》。作,。用产生的内力;
!。
:
》。 2 应—分别复?核连接?部位木材部分和钢】材部:分的承载力》;
—
: 3 木构!件有效截面受—压时应取用木—。材,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
《
: 《 4 钢材应按】弹塑性材料计算【;
》
5】 受压《。。构件长细比不应大于!。150
《
5.8】.2 木与混凝】土,组合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对于】销栓类?剪,力连接件《形式在木与》混凝土界面》。部位的模板等非结构!。层应验算其强度【与刚度?;,
! 2 》对于采用榫槽连【接的木-混凝—土组合梁《应分别验算连接部】位木材和《混凝土的承载力;】
! :3 木-混凝【土组:合梁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挠度应按弹》性方:。法进行计《算负弯矩区段—的混凝?土板应验算长—期作用下的最大裂缝!宽度计?算挠度?应,。小于或等于跨度的】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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