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2.0.1 !组合结构及构件【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组,合结构与构件的【安全等级《不一致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
2】.0.2 组合】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 建(构)筑—。物结构不应小—于50年;
【
【 2 桥梁【结,。构不应小于》30年;
》
:
【 3 当组合构】。件,、部件设计工作年限!低于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且应采用可更—换的连?接构:造,
,
,
2.0.】3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组合结构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能?够承:受在正常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结构作用;
【
【 2? 在正常施—工期间或《在结构的组合作用没!有形成期《间能:够承受可能出现的】。荷载作用;
】
》 3 能够】满足组?合结构和构件—的,设计使用要求;
】。
《
4 !当发生爆《炸、撞击、》罕遇地震等偶然作用!时结构?应保持整体稳—固性;
【
【5 当发生火灾时!结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足够的承【载力和整体》稳,。。固性
》。
2.0.4 !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应采取措施保障】组合:结构及构件的安全】使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变更设计规定的】功能:和使用条件;
【
— : , 2 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事项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及维护;
】
】 3 《。。应按设计规定—及时:更换构件、节—点、支座、锚—具、部件等;
【。
,
?
—4 ?应,按设计规定维护【或更换构件表面的】防腐、?防火:。等防护层;
【
,
:。
5 】 组合结构及构件、!节点、支座等出现可!见的:变形及混凝》土,表面等?。出,现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加固?;
《
】6 直接遭遇地】震,、火:。灾,、洪:灾等灾害时应—在灾后?对结构进行鉴—定评估并按评估意】见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2!.0.5《 , 当组合结构—确,。定可:变作用代表值时【设计基?准期应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的规—。定,
—2.0.6 组合!结构在建造、使【用、:。拆除过程中》。应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健康做到【。。节约能?源资源及《保护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钢】-混凝土组合构【件设:计时应分《别按照混凝》。土浇筑前、浇筑后】的组合作用未形成】前的工况对钢构件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验算—;
》
,
2 !组合结构施工应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减少施!工垃圾;在不同类型!。结构、不同类型【构件之间交叉施工工!序中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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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暴露在【公共场景《的组:合结构连接节点应】设置防止螺栓、连】接件、附属》件等坠落的》。措施;
《
】 , 4 对》于环境温度变化和】木材含水《率变化引《起的:木与钢、混凝土、复!合材料之间的伸缩】差异及其《造成的对《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不利:影响应有《对应: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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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合,结,构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应保证【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减少结构—损伤、性能》退化与耐久性劣化;!。。。
《
【。6 组合结构【拆除时?拆,除的构件、部—件、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和处理钢材—、木材、复》合,材料、混凝土等【应做回收和再生利】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