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基本规定
!
2.0.1】 组合结》构及构件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组合结构与构件】的安全等《级不一致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
:
,
?
2.?0.2 《 组合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构)筑!物结构不《应小于50》年;
—
2 ! 桥梁结构不应【小于3?0年;
】
3【 当组合构件【、部件设计工作年】限低于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且应采》用可更换的连接构造!
2.0!.,3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组【。。合结构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能:够承受在正常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结构作】用;:
》
, 2 】在正常施工期间或】在,结,构,的组合作用没有【。形成期间能》够承受可《能出现的荷》载作用;
【
— 3 能够满】。足组合结构和—构件的设计使—用要求;《
《
4】 当发生爆炸、撞!击、罕?遇地震等偶然—作用:时结构应保持整【体稳:固性;
! 《 5 《当发生火灾时结【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足够【的承载?力,和整体稳《固性
【。
2.0.4 【。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应采取措!施保障组合结构及构!件的安全《使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变更设?计规定的功能和【使用条?件;
?
— 2 【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事项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及维》护;
】 3 【 应按设计规定【及时更?换构件、节》点、支座《、锚具?、部件等;》
】 4《。 应按设计规定维!护或更换构件表面的!防腐、防火等防护】层,;
《
? ? 5 《。 组合结构及构件】、节点、《支座等出现可见的变!形及混凝《。土表面等出》现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加固《;
?。
?
—6 直《接遭遇地震、—火灾、洪灾等—。灾,害时应?。在灾后对结构进行鉴!定评估并按评估意见!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
2.—0.5 当组合】。结,。构确定可变》作用代表值时设【计基:准期应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的规定
】
?
:。2.0.6 【组合结构在建造、】使,用、拆除过》程中应?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健康做到节》约能:源资源及保》护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钢-混—凝土组合构件设计】时应分别按照混凝】土浇筑前《、浇筑?后的:组合作用《未形成前的工—况对钢?构件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验算;
】
【 2 组合结】构施工?应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减少施】工垃圾;在不同类】。型结构、不同—。。类型构件之间—交叉施工《工序中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
》 ?3, 暴露在公共【场景的?组合:结构:连接节点应》设,置防止螺栓、连接】件、附?属件等坠落的措施】;
?
】。 4 对于环境温!度变化和木材含【水率变化引起的木与!钢、混凝土、复【合材料之间的—伸缩:差异及其造成—。的对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不利影响应》有对应的《控制措施;》
】 : 5 组合结构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应保证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减少结构损伤、性能!退化与耐久性劣化;!
》
《 6? :组合结构《拆除时拆除的构【。件、部件、》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和处?理钢材、木材、【复合材料、混凝【土,等应做回收和—再生利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