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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本【规定
《
2.0!.1 组合结构及!构件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组合】结构与构《件,的安全等级不—一致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
!
》2.:0.2 组合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构)筑物结》构,不应小于《50年;
!
2 !桥梁结构不应小【于30?年;
】 3 【 当组合《构件、部件设计工】作年限?低于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且《应采用可更换的【连接构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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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组合结》构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能够?承受:在正常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结《构,作用;
! : , 2? 在正常》施工期间或在—结构的组合作用没有!形成期间《能够承受可能—出现的?荷,载作用;
【
— 3 能—。够满足组合》结,构和构件的设计【使用要求《;
】 ? 4 当发生爆炸!、撞击、罕遇—地震等偶然作用时结!构应保持整》体稳固?性;
《
,
】5 当《发生火灾时结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足够的—承载力和整体稳固】性
》
2.《0.4 《。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应采?取,措,施,保障组合《结构及构件的安【全使用?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变更》设计规定的功能【和使用条件;
!
— , 2 对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事项应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及维护《;,
【 , 3 —应,按,设计规定及时更换】构,件、节点、支—座、:锚具、部件等;
】
,
:
,
4 】 应按设计规定【维护或更换构件表面!的防腐、防火等【防护层;
》
《
5 】。 ,组合结构及》构件、节点、支【座等:出现:可见的变形及—。混凝土?表面等出现》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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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直接遭遇—地震、火灾》、洪灾等灾害时应在!灾后对结构进行【鉴定评估并》按评估意见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
2.0》.5 当组合结构!确定可变作用—代表值?时设计基《准期应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的规定】
—2.0.6 组合!结构在建造、—。使用、拆除过—程中应保障》工程安全和人身健】康做到节约能源资】源及保护环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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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混凝土组合构】件设:计,时应分别《按照混凝土浇筑【前、浇筑后的组【合作用未形成前的工!况,对,钢构件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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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组合结构《施工应采用绿色【施工:。技术减少施工—垃圾:。。;在不同类型—。结构、不同类型构】件之间?交叉施工工》序中应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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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暴露在公共场景【的,组合结?构连接节《。点应设置防止螺栓、!。连接件、《附属件等坠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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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对于环境温】度变化和《木材含水率变化引】起的木与钢、混凝土!、复合材料之间【的,伸缩差?异及其造成的—对,。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不利影响应有【对应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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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组合》结构在设计工作【年限内应《保证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减?少结构损伤、性能】退,化与:。耐久性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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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组合结!。。构拆除时拆》除的构件、部—件、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和处理】钢材、木材、复合】材料、?混,凝土等应做》回,收和再生利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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