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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防?护与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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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防水防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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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 木结构《中易受水分和潮气侵!蚀的部位《应采取防水》和,防潮:等构造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木》结构构件与砌体【或混凝土接触时应】在接触面设置防【潮层:;,
【 , 2 桁【架和梁?的支座节点》或其他承《重木构件《不应封?闭,在墙: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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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木构件不应!直接砌入砌体中【或浇筑在《。混凝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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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木结构隐蔽【部位应设置通风孔洞!
》
5.1.2 【 结:构用木材在运输、】存放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避免雨淋【和湿:气,影,响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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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木结构建筑】。外墙防护《板和外墙防水膜之间!。应设置排水通风【。空气层有效空隙【不应:小于排水通风空气】层总空隙的70%空!隙,开口处?应采取防生物危【害的措?施
5】.1.4 木结】构建筑?物室外地《坪周围应设置排【水措施地下》室和底层架空层应采!。取防水及防潮—措施;当建筑—物底层采用木楼【。。。。盖时木?构件的?底部距离室外地坪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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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在门窗洞口、屋面、!屋顶露台和阳台等】部位均应采取防水、!防潮和排水的构造】措施;在外墙开洞】处应采取防》开裂与防《渗水、浸水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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