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2:  基本《规定 《 2【.0.1  木结构!及其构件的安全【等级不?应,小于三级《当结构构件、部件】与结构的安》全等级不一致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 》 2.0.2 ! 木结构设计工作年!限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建(《构)筑物结构—不应小于50年【; 》      【2  桥梁结构不应!。小于3?0年; 《     ! 3:。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部】件不应小于25年;! 《 :。   ?  4?  当木结》构构件、部》件设计工作年—限低于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时应】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标明且应采》用易于更换的连接构!造, 2【.0.?。3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木结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   1  —能够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 ,。      2 】 能够满足结构和】结构构件的预—定使用要求》;,    !  3  材料的耐!久,性应:满足抵抗自身和自】然环境?双,重因素长期破坏作】。用,的能力; — ?  :  :。 , 4  当》发生火灾时结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足够的承载力—和整体稳《固性; 【 ,      —。5  当《发,生可能遭遇的爆【炸、撞击、》罕遇地震、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应》保持整体《稳固性 】 ,2.0.4  【。在设计工作年限【内木结构《使用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应】改变设?。计规定的功》能和使?用条件; 》     ! 2  对可能【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性和耐【。久,性的事项应》建立定期检测、维】护制度; —。      !3  按设计规定】必须更?换的构件、节点【、支座、《锚具、部件等应【及时进行更换—; —   ? ,  4  构件【表面的防护》层应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更换; 】 》     》5  结《构及构件、》节,。。点及:支,座等出现《可见的变形》和耐久性缺陷时应】。。。及时进行修》复加固; 》     ! 6  遇设防地】震及以上《地震灾害、火灾后应!对,整体结构进行鉴定并!应按鉴定意见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使,用 【2.0.《5, , 木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工》作应统一计量标【准;木结构施工时应!对各施工工序—阶段的结构》。承载力和稳定—性进行验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