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通用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07-2021 建标库

3.4  砌体强度

3.4.1  下列情况的各类砌体,其砌体强度设计值应乘以调整系数γa

     1  对无筋砌体构件,其截面面积小于0.3m2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7;对配筋砌体构件,当其中砌体截面面积小于0.2m2时,γa为其截面面积加0.8。构件截面面积以m2计。

     2  当砌体用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砂浆砌筑时,对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γa取值为0.9;对砌体抗拉强度设计值和抗剪强度设计值,γa取值为0.8。

     3  当验算施工中房屋的构件时,γa为1.1。

3.4.2  各类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应符合下式规定:

     式中:fVE一一砌体沿阶梯形截面破坏的抗震抗剪强度设计值;

        fV——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

       ζN——砌体抗震抗剪强度的正应力影响系数,应根据对应于重力荷载代表值的砌体截面平均压应力σO与非抗震设计的砌体抗剪强度设计值fV的比值按表3.4.2采用。

3.4.3  灌孔混凝土砌块砌体的灌孔率应根据受力或施工条件确定,且不应小于33%,其抗压强度设计值不应大于未灌孔砌体抗压强度设计值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