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商业燃具、!用气设备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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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商业燃具!或用气设《备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符,合安全使用条—件且:便于维护操作的【场所并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等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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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商业燃具—或用气设《备不:得设置?在下: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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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房和!变、配?电室等?设备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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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易燃或易爆品的仓库!、有强烈腐蚀—性介质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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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 ! 公共用餐区域【、,大中型商店建筑内】的厨房不应设置【液化:。天然气气瓶、压【缩天然气气瓶及液化!石油气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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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 商?业燃具?。与燃气管《道的连接软管应符合!。本规范第6》.1.7条和第【6.1.8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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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 商业燃具应设【置熄火保护》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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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 【 商业建筑内的【。燃气管道阀门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燃气表前《应,。设置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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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用气场—。所,燃气进口和燃具前的!管道:。上应单独设置阀门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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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使用【鼓风机进行预混燃烧!时应采取在》用气设备前的燃气管!道上加装止回阀等防!止混:合气:体,或火焰进入燃气管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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