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 燃气质量
】
:
?3.0.1 燃】气工:程供应的燃气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分类:和气质标准》;
】 2 — ,。应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气需求和使用条【件;
》
— 3 》发热量(《热值:)应保持稳定;
!
《 , 4 组分!变化:应保证燃《具正常工作
【。
3.0【.2 系统供应】的燃气应确定基【准发:热,量,(热值)发热量(】热值)变《。化应在基准发热量(!热值)的《±5%以《。。内燃气组分》及杂质含量》、露点温度和—。接,气点压?力等气?质参数应根据气源条!件和用气需求确定
!
:
3.0.3】 , 天然气及按天然气!质量交付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生物质气【等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
】2, 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
?
3.0.—4 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
,。
》
?
3.?0.5 》人工煤气《的质量?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
:。
?
:。
《
:。3.0.6 当】气源质量未达到本】规,范第3.0.2~】3.0?.5条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对燃气进行加—工处理
!3.0.7 【燃气应具有当其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之前嗅!觉正常的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
【
,
3.0【.,8 ?当供应的燃》气不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时,应进行加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
《
2 】 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
?
3! 对于《含一氧?。化碳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的:体,积分数达到0—.02%时应—能察觉?
?
?3,.0.9《 加入燃气中【的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加臭剂的气味—应明显区别于日【常环境中《的其他气《味加:。臭剂与燃气混合后】。应保持?特殊的臭味且燃气泄!漏后其?。臭味应消失缓—慢
! : ,2, 加臭《剂及其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有毒害—且不应对与其接触】的材料?和,。设备有腐蚀》或损害
》
】 3 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其质量分数不应!大,于2.5%
【。
3》.0.10 当】燃气供应系》统的燃气需》要与空?气混合后《供应:时混合气《中,燃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以:上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输送》管道外壁可》能达到的最》低温度5℃以—上混合气中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