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燃气质量
】
—3.0.1 【燃,气工程供应》的燃气?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分类和【气,质标准?;
:
?
? 《2 应满足—各类用户《的用气需求和使用条!件;
! 3 发】热量(热值》。)应保持稳定;
!
【 4 组分变】化应保证燃》具,正常工作
】
3.0.2 】。 系统供应的燃气】。应确:定基准发热》量(热值)发热量】(热值)《变化应在基准发热】量(热值)的±5%!以内:燃,气组分及杂质—含量、露点温度和】接气点压力等气【质参数应根据气源】条件和用《气需求确定
!
3.0.3【 天然气及按天然!气质量交《付的:页,岩气、煤层气、煤】制天然气、生—物质气等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天然气!的质量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
,
?
—
: ?。2 在天然气【交接点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天然气的烃》露点应比最低环【境温度低5℃;天】然,气中不应有固态【、液态?。或胶:状物质
】
3.0.4 】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
?
3.0!.5 ? 人工煤气的质量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
《
—
《
3.》。0.6 》当,气源质量未达到本规!范第3.0.2~3!.0.5《条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对燃气—进,行加工处理
】
3.0.【7 燃气应具有】当,其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之前嗅【觉正常的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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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当供应】的燃:气不符合本规范第3!.0.7条的—规定时应进行加臭】加,。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时应能察觉;【。
,
:
】2 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时应—能察觉;《
《
3】 对于含一氧化】碳有:毒成分?的,燃气:。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的体》积分数达《到0.02%时【应能察觉
—。
3.0【.9 加入燃气】中的加臭剂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加臭剂的》气味应明显》区别于日常》环境中?的其他气《。味加臭剂与燃气混】合后应保持特殊的臭!味且燃?气泄漏后其臭—味应消失缓》慢
】 2 【加臭剂及其燃烧产】物不应?。对,。人体有毒害且—不应对与其接触【的材料和《设备有腐蚀或损【害
—
3 】 ,加臭剂溶解于水的】程度其质量》分数不?应大于?2.5%
】
3.0.10】 当燃气供应系】统的燃?气需要与空气混合后!供应:时混合?气中燃气的体—积分数应高于其爆炸!上限的2倍以—上且:混合:气的露?点温度应低于输送管!道外壁可能达到的最!低温度5℃以上混】合气中硫化氢含量】不应大于20m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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