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1-2021 建标库

7.3  设备设施

7.3.1  隧道通风系统日常运营时隧道内的一氧化碳(CO)、烟雾等污染物浓度应满足卫生标准和行车安全要求。

7.3.2  隧道通风系统应满足洞口、集中排风井等污染空气排放处的环境保护要求。

7.3.3  给水系统应满足隧道消防用水及运营管理的要求。

7.3.4  隧道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应排除渗漏水、雨水、清洗水及消防水等。

7.3.5  隧道内的一级供电负荷应采用双重电源供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

7.3.6  隧道照明标准应与交通流量、设计车速相匹配,满足交通安全及节能要求。

7.3.7  隧道应根据规模和管理需要设置运营管理设施,隧道运营管理设施应具备交通监控、环境与设备监控、事件报警与联动控制、应急通信、指挥调度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