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运营及养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基本运行效率,制定本规范。
1.0.2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应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为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绿色低碳、和谐有序的建设理念。
1.0.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运营及养护,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基本运行效率,制定本规范。
1.0.2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
1.0.3 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应以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协调统一为原则,遵循以人为本、绿色低碳、和谐有序的建设理念。
1.0.4 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