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构造《要求
—
:
4.6.—1 结《构应根据几何形【式、:建造过程和受—力状态设《。。置可靠的支撑系统】在建:(构)筑物每—一个温度区段、【防震:区段或分《期建设的区段中【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支撑系统对于大跨!度平面结构》应根据结构稳定【性,以及抗震、抗—风等性能要求通【过计:算设置支撑系—统
》
4?.6.2 钢构】件应根?据结构形式、抗震】等级以及节间荷【载,等情:况控制?其长细比、板件宽厚!比并根据《需要设?置加劲肋
!
4.6《.3 焊接结【构设计中不应任【意加大焊缝尺寸应】避免焊缝密集交叉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应》采用:双螺母?或其他防止螺母【松动的有《。效,措施
—
4.《6.4 》由于建筑使用功能】或,。其他因素需调—整构造?措施时或对于—新型结构、构件【、,。连,接节点应《通过计算《分析:和试验验证保证安全!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