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生活垃圾【焚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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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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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必须配】置的设施是焚烧厂正!常运:行的保证接收及储】存系统、焚烧—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配:套,。设施等的具》体要求详见相关节】。的内容
!3.:1.2 焚烧厂】。卸料大厅、垃—圾储坑、污》水处理系统等—区域易?产生臭?气如不进《行处理?臭气:外逸易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垃《圾储坑?臭气浓度较高在焚烧!炉运行?中可直接抽吸—。至焚:烧炉燃烧《处理:但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或【意外工况导致—停炉时则《通过单?独设置的除》臭系统?把垃:圾储坑内的臭气抽】到除臭装置中—和卸料?大厅及污水处理系】。统区域臭气一—样经:单独处理后排放【
3【.1.3 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及:性能焚烧厂系统复】杂、设备庞》杂,且关联度大特别是带!高压蒸汽锅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压力容器—多、电压等》级高、?电气:设备复杂操作不当很!容易引发安全—和污染事故因此利用!精,准、可靠的自动【控制系统对全厂关键!部位或?环,节进行控制》确保全厂的安—全、正常、》达标运?行是非常必要的【要求对炉膛温度【、锅炉出口》氧含量、烟气净化耗!材量、?烟气排放指》标等过程控制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指标数据!储存3年以上—的功能是《为了便于对焚—烧厂运行状况的监】管、考?核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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