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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焚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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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垃圾焚烧系统应设】置,垃圾进料《装置、焚烧装置、出!渣装置、燃烧—空气装置、辅助【燃,。烧装置及其他—辅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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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应小于8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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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焚烧炉应保证炉膛】。主控温度《区的:温度能达到85【0℃以上烟气在【850℃以上空间】内的停留时间大于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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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燃烧器应【使,用轻质燃料》(轻柴油或燃气【。)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最大总功率应满足!无其他?。燃料燃烧的情况【下将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独立加热至【850℃《。及以上
!3,.3.5 应在焚!烧,炉最上(后)二次风!喷入口与炉膛—主控温度区出口之】间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断?。。面两温?度,监测断面之间应【。满足最?大烟气量下停留时】间不小?于2s每个断面【。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点实时监》。。测炉:。膛主:控温度区内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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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焚烧炉启动》。时炉膛应按》规定的升《温速:。率升温在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达到85—0℃之前不得投入】垃圾焚烧炉停炉【时炉膛应按规定【的降温?速率降温在炉—内,垃圾:燃烬之前应通—过,助,燃,。燃烧器维《持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在8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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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点火、】助燃燃料、活性【炭的储存《及供应设施》应配:备防爆、防雷、【防,静电: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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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焚》烧厂:运行过?程中对电气》、燃烧、热力、烟】气净化?等,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和检修应】分别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3.3?.9 检修人【员,进入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炉膛、烟【。道内部进行检修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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