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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焚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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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垃圾焚烧系统】应设置垃《圾进料装《置、焚烧装置、【出渣装置、燃烧【空气:装,置、辅?。助燃烧?装置及其他辅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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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应小于8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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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焚烧炉?应保证?炉膛主控温度区的】温度能达到850℃!以上:烟气在8《50℃以上空—。间,内的:停留时间《大于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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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燃烧《器应使用轻》质燃料(轻》柴油:或燃气)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最大总功率应满【足无其他燃料燃烧】的情况下将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独立加热至!8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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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应在焚烧】炉最上(《后)二次风喷入口】与炉膛主《控温:度区出口之间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断面两温度【监,测断面之间应—满足最大烟气量下停!留,。时间不小于2s【每个断面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点实时监测!炉膛主控温度区内】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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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焚烧炉启动】时炉:膛应按规《定的:升温:速率升温在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达!到850《℃之前不得》投入垃圾焚烧—炉停炉时炉膛应【按规定的降》温速:率降温在《。炉内垃圾燃烬之【前,应通过助燃》燃烧器维持》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在8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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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 点火、助燃燃料】、活性炭的储存及供!应设施应《配备防爆、》防雷、防静电和【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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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焚烧厂运—。。行过程中对电—气、燃?烧、热力、烟—气净化?等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和检修应—分别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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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检修人员】进入: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炉膛、烟道》内部进行检修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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