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焚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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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垃圾焚烧系统应设置!垃圾进料《装置、焚《。烧装置、出渣装【置、燃烧空气装【置、辅?助燃烧装置及其他】辅助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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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应小于!80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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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焚》烧炉应?保证炉膛《主控温度区》的温度能达到85】0℃以上烟》气,在850℃以上空】间,内的停留《时间大?于2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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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焚烧炉应配—置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燃烧器应使】用轻质燃料(轻【柴油或燃《气)助燃燃烧器【和点火燃烧器—最大:总功:。率应满足无其—他,燃料燃?烧的情况《下将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独立加热至8!5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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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应在—焚烧炉最上(后)二!次风喷入口与炉膛】主控温度区出—口之:间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断面两》温度监测断面之间应!满足:最大烟气《量下停留时》间,不小:于2s?每,个,断面:至少设置2个温度】监测点实《。时监测?炉膛:主控温度区内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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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焚烧炉启】动时炉膛《应按:规定的升温速—率,升温在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达到8】50:℃之前不得》投入垃圾《焚烧炉?停炉时炉《膛应按?规定的降温速率【降温在?炉内垃圾燃烬之【前,应通过助燃燃—烧器:维持:炉膛主控《温度区温度在8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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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点火、助】燃燃:料、活性炭的储存】及供应设施》应配备?防爆、防《雷、防静电和消防设!施
【3.:3.8 焚烧厂运!行过程中对电—气、燃烧《。、热力、烟气净化】等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和《检,修应分别执行—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
3!.3.9《 , 检修?人员进入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炉膛、烟道内—部进行检修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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