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5013-2021 建标库

8  清洁维护

8.1  一般规定

8.1.1  应对道路、水域、建(构)筑物、施工工地、垃圾收运设施、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照明设施、居住区等进行清洁维护,保持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8.1.2  市容环境清洁维护过程中不应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原设施、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8.1.3  应对重大活动、恶劣天气、特殊时期等突发情况制定清洁维护保障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