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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避难层】(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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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本?条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3条补充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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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住宅《建筑中根据避—难人数计算一般【所需避难面积—较小不需要整个楼】层作为避难区时【。可,采用该避难层的局部!区域作为避难—区
】。 1 本款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为?强制:性条文?为提高避难》层(:间)设置《的,合理性本款增加【了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低于2【4m: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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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款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为强制性条》文为防?止计算避难面积过小!本款还规定了避【难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2避》难,人数按照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计算(每》户按3.2》人):避难:区的净?面,积不包括疏散通【道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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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款补充增加了避】难层(间)上下【窗槛墙?的高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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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为加强避难区与【。复式户型相邻时的防!火分隔避难区与【复式:户,型之间必须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避难区《完全分隔并满足【一定的水平》防,火距离要求(图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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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2? , 本条参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23条原】文为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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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 本条引》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5.5.《32条?。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应设置1间】安全间在设计时【不应将?。厨房作为安》全间:且不宜为面》向敞开天井》。的房间可利用每【户直接对外》的卫生间或房间该】房间的外窗宜具备火!灾时熔断《器熔断后自动—关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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