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 : ,避难层(《间,)
!8,.,。9.1 《。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不应?低于24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应超《过50m避难间与】避难区应设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一?侧
?
,
2 !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应按5》人/:m2计?算且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2;避难区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
【
】3 避难层—(间)上下窗槛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20》m
》。
—4 避难》间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OO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避难?区与相邻住宅—外墙开口部位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0,0m:内转角两《侧的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
—。。
《。8.9.2 避】难层(?间)除应符合—本标准?第8:。.9.?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
? 2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OO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
》 , , 3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
4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
— : ,5,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
】。6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 7》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釆用!乙级防火窗
【
8》.9:.,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靠《外墙设置并设置可】开启外窗
!
2— , 该房间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O—Oh该房《间的门宜釆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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