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8.9?  避难《层,(间) 《 》。 , 8:.9.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第一个避难【层(间)的楼地面】至灭火救援场地地】面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不—应低于24m—两个避?难层(间)之间的高!度,不应超过50m避】难间与避难区—应设: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一侧 《。     !2  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并应《按5:人/m2《计算且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0m2;避难区的!净高不应低于2【.,20m 》 ,。    — 3  避难层(】间,)上下窗《槛墙的高度不—应低于1.20【m ?  》   4  避难】间,应,。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O:O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与住宅部》分,完全分隔避》难区:与相邻住宅外墙开口!部位: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2.00m内—转角两侧的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 ? 8.9.!2  避难层(间】。)除应符《合本标准第8—.9.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通向避?难,。层,(,间)的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     2 !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其?中,的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应集中布置设备管道!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OO【。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管道井和设】备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避难区;确需直【接开向避难区时与避!难层区?出,入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且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   【 ,。。     避—难间:内不应设置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管道不!应开设除外》窗,、疏散门之》外的其他《开口 》 , :    3》  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     【。4  ?。应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软管卷盘 【     !5  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 :。 :     6 】。 在避难层》(间:)进入?楼梯:间的入口《处和:疏散:楼梯:通向避难层(间【)的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 ,   》  7  》。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釆用【乙级防火窗 ! 8?.9.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靠外墙设置并设置】可开启外窗》 》     2 【。 该房?间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O,。。Oh该房间的门宜釆!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