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门 《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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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 单元【外门:及地下室、半地【下室进?。入楼电梯等公共部】。位的门?应釆用电子对讲【安全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单元外—门上方应设》雨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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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2】 套型户门—应,采用保?温、隔声、》安全防卫门户门(】可向内开启)上【端不应设气窗向【外开启的户门—及窗不得妨碍交通】及相邻套型门、【窗的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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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各—部,位门:洞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5.9.3的规定】
【
5.9.!4 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门,应在下部设有效【截面:。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通风口(!含通:风槽)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0.03m!的缝隙
《
《
,5.9.5》 窗外没》有阳台(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 注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
5.9.6 !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凸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
》 2 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6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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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若【凸窗上有《可开:启的窗扇其》可开:启窗扇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m时》。开启扇窗洞口—处应设防护》设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并—应贴:。窗设置
】
5.9.》7 住宅底层的】外窗、阳台门下沿】低于2.00m且】开,向公共部位、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釆取安全》防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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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 住《宅外窗应符》合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 【157的相关要求优!先采用一体化—集成系统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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