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5.9  门 !窗 】 5.9.》1  单元外—门及地下室、半【地下室进《入楼:电梯等?。公共部位的门应【釆用:电子对讲安》全门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单元】外门上方应设—雨篷 】5.9.2  套型!户门应采用》保,温、隔?声,、安全防卫》门户门(可向—内开启)上》端不应?设气窗向外开启的】户门:及窗不得妨碍交通】及相邻套型门—、窗的开启 】。 5.》9.3  各部【位门洞口的最小尺】寸应:符合表?5.9.3的规定 ! , — 5.9.4!  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的门】应在下?部设有效截面面【积不小于0》.0:2m2的《固定通风口(含通】。风槽)或距地面留出!。不小于0.03m的!缝隙 【 5.9.5 【 ,窗外没有《阳台:(平台)的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0m时应《设置防护设施— ,  —   注窗台—的净高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0.90m ! 5.9.【6  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 当凸?窗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0【m   !  2  当—凸窗窗台高度高于】0,。.45m时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6:0,m :。    】 3 ? 若凸窗上有可【开启:的窗扇其可开—启窗扇底距窗台面的!净高:低,于0.9m时—。开启扇窗洞口处应】设防:护设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0.—9m并应贴窗设置】 》 5.9.7  住!宅底层?的外窗、阳》台门下沿低于2.0!0m且开向公共部位!。、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釆取!安全防卫措施 ! , 5.《9.8  》住,宅外窗应符合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GJ32/J— ,1,57的相关要求【优先采用一》。体,化集成系统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