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用电设施
!
》
7.3.1 】全装修?居,住建筑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规定
】
7.3.【2 ?全装修居《住建筑?选择家用电器—时,宜采用达到中—。国能效标识》2级以上等级的节能!产品
—
7.《3.3? 全装修》。居,住,建,筑宜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
:
,
7《.3.4 居住建!筑,采用的照明设备和】家用电器的》谐波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磁兼容?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GB 17625.!1规定的C类、A类!和D:类设备的谐波电流限!值,要求
】7.3.5 居住!建筑的楼梯间、【走道、电梯厅、停车!库等室内公共场所的!照明 应采用L【ED:。 等高效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附件)并应能】够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的【照明需求进》行节能控制
!
7.3.—6 居《住小:区道路照明和观照明!系统设?计应采取节》能灯:具,和节:能自动控制措施
】
》7.3.7 — 地:下车库?适当采用自》然光照明具有自然】采,光的区域灯具布置及!控制:方式应与采光设计】相协同
》
:
7?.3.8《 :风机、水泵、电梯】应选用高效》。节能型采《取有效的节能控制措!施
7.!3.9 当—一个楼栋《单元:两台:及以上电梯》。集中排列时应设置关!联或群控措施电【梯应具?备无外部召唤—且轿厢内一段—时间无预置指令【。时,自动转为节》能运行模式的功能】
,
:
:
7.3.1—0 电动汽车【充电桩群(》同一片区不少于【10个充《电桩)应《具,备错峰充电、预【约充电的功能实【现有序充电》以减小变压器容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