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 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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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1 空气—调节: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当—原液车间有温度【要求的熟成工段【及,。长丝:纺练车间有温湿【度要求的平》衡、络筒、分级【包装等工《。。序时:应设置空气调节空】气调节系统应满足】使用:回风和过渡季节使】用全新风的要求新】风量不宜小于送【。。风,。量的1?。0%且应保证每【人不小于30m【3/h?的,新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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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长【丝工厂的纺丝—。工段应设置直流式全!新风空气调节系统】送风量应根》据消除车间》内余:热、余湿和稀—释有害物质所需【风,量,的最:大量与车间排风量平!衡后:确,。定送:风车间与周》围空间应保持相【对负压空气处理装】置宜采用《喷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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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化学分析室》、物理检验室—、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控《制室和配《电室:应根据使用需求设置!空气调?节分散?型控:制系统(DCS)控!制室和配电室的空调!新风宜做吸附或【化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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