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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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工艺生产装置应为二!级负荷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生活《设,施应为三《级,负荷
】 《2, 电力负荷及消防!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8.2.《2 :。 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当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有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二:级负荷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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