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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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主?工艺:生产装置应为二【级负荷辅助生产【设施以及生活—设施应?为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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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力:负荷:及消防?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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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 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当同时供电》的两回及以上供配】电线路?中,有一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二级负荷》当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6kV及以—上专用架空线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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