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系统的供电
【
6.】2.1? 系统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供电》应,。按一级负《荷设计;
】
? ,。 2 省—(自:。治区)、《大中型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主电》源应:。由两个稳定》。可靠的独立电源供】电并应设置应急【。电源其他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的主电!源不应?低于两回路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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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配电《线路应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并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自动切换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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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系统:由市电直接供—。电时:电源:电,压变动、《频率变化及》波形失真率应符【合计算机电源电能质!量,参数表的规》定(表6.2.【1-1)超出此规定!时应加调压》设备;
【
表?6.2.1-1 计!算机电源电》能质量参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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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通信设—备的直流供电系统应!由整流配电设备和】蓄电池组组成—可采用分散或集【。中供:电方式供电其中整】流设备应采用—开关电?源蓄:电池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
》 6 通信设备】的直流供电系统【应采用在《线充电方式以全浮】充制运行直流基础电!源电压应为》48V基础电—源电压变动范围【和杂音电压要—求应符合表6.2】.1-2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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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2.1!-2 基础电源电】压变动范围和—杂音电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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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系统供电》线路导线《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铜芯电缆交!流中性?线应采用与相线【截面:。相等的同类型—的电:。缆;
】 , 8 系统】配备的发《电,机组应具《。有自动?投,。入功能;
!。。
9 】消防站应设置通【信专用交流配电【箱其电?源容量?不应小于《5k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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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 不间断》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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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有不间断和无—瞬,变要求的交流供【电,。设备宜采用不间【断电源;
【
》 :2 ?接警、调度系统采用!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供电:时在外部市》电断电后应》能保证?所有:。设备正常供》电时间不小于12h!;有后备发电系统时!不间断电源应—能,保证正常供电时间】不小于?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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