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3,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
【
5.!13.1 》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应根据《需求设置固定卫星站!、,移动(车载、—便携)卫星站—建立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之】间点对?点通信;
!
《 2 应能与地】面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相结:合互为补《充;
】 3 — 应具有《双向通信能力能以】透明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等传输;
!
4 【 应提供以太网【接口(I《P,)能与各种通信【终端:设备连接传输—符合: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的】信,息;
! 5 数据通!信速:率应能满足业务需】求并具有动态的按】需分:配带宽功能;
【
:
【6 ?卫,星站应具备电动【捕,。星,。。或快速自动捕星【(,程序引导)功—能,;
! 7 移动卫】星站架设和开通时间!不应大于15—min
》
5.—13.2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 1 语音传输!速率不应小于8【Kb:it/s;
!
2 !数,据传输速率》不应小于64—。Kbi?t/:s;
《
》 : 3 《图,像传输速《率不应小于384K!bi:t/:s
5.!13.3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应?采用Ku频》段卫星转发器
!
5.1—3.4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建站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星,通信设备《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