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3—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
,
:
》5.13《.1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应》根,据,需求设置固定卫星】站、移动《(车载?、便携)卫》星站建?立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之间点!对,点通信;
!
: 2 》 应能与地面—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相结—。合互为补充;
!
,
《 3 应—具有双向通信能力能!以透:明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等传输;
》
?
4 !应提供?以太:网接口(IP)能与!各种通信终端设【备连:接传输符合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的!信,息,;
:
,。
》 , 5? 数据通信速率应!能,满足业务需求并具有!。动态的按需分配带宽!功能;
》
,。
《 : 6 卫》星,站应具?。备电动捕星或快【速自动捕星(程序】引导)功能;—
,
》。 7》 移动卫星站架设!。和开通?时间不应大于—1,5min
】
5.13.2 !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语音《传输速率不》应小:于8Kbit/s;!
】。 2 数据传输!速率:。不应小?于64Kbit/】s;
》。
《 ?3 图像》传输速率不应小于】384Kbit/s!。
5.】。。13.3 》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应采】用Ku频段卫—星转:发器
】。5.1?3.4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建站!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星通:信设备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