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13】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 — ? 5.?。。13.?1 :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应根据需求设置!固定卫星站、—移动(车《载、便携)卫星【站建立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之间点【对,点通信; !  :   2  应能与!地面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相结合》互为补充; 】 ?    3  应】具有双向通信能力】能以透明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等传输;!    ! 4  《应提供以太》网接口(IP)【能与:各种通信终端设【备,连接传输符合—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的》信息; 》  》   ?5,  数据通信速【率应能满足》业务:需,求并具有动态的【按需分配《带宽功能; 】  《   6  卫星】站,应具备?电动捕星《或快速自动捕星(程!序引导?)功:能; 】    7  移动!。卫星站架设和—。开,通,时间不应《大于1?5min 【 5.1—3.2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 ,1 : 语音传《输速率不《应,小于8Kb》it/s;》 ,    】 ,2  数《据传输速率不—应小于64Kb【it/s; 【 《。    3》  图像传》输速率不应小于3】84K?。bit/s》。 5.1!3.3? ,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应采《用Ku?频段卫星转发器 ! 5.1【3.:4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建站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星?通信设备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