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3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
】。
5.13.1【 ,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基本?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应根据需—求设置固定卫—星站、移动(—车载、便携)卫星】站建立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之间点对】。。点通信;
】
2 】 应能与地面有线和!无线通信《网络相结合互为【补充;
—
— 3 应具有双】向通信?能力能以透明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等:传输;
】
《 4 应提—。。供以太网接》口(IP)》。能与各种《通信:。终端设备连接传输符!合控制协议/因【。。。特网互联协议(T】CP/IP)的信息!;
—
5 数!据通:信速:率,应,能满足业务需求并】具有动?态的:按,需分配带《宽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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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卫星:站,应,具备电动捕星或快速!自动捕星(程—序引导)功能;【
?
:。
7— 移动卫星—站架设和开通时间】。不应大于15m【in
【
5.13.—2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传!输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 语音传输速率【不应小?于8Kb《it/s;》
】 2 数据传输!速率不应小》于6:4Kbit》/s;
! 3 图】。像传:输,速率不?应小于384—K,bit/s》
》
5.?13.3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应采用》Ku频段卫》星转发器
】
5.13—.4 消防卫星】通信:子系统的建站—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星通信设备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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