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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指挥信《息管理子系统
【
【5.8.《。。1,。。 :指,挥信息管理子系统的!信,息管理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能对本规范第5【.8.3条~第5】.8.7《。条规定的信息—。进行录入、编辑【、更新;《
— 《2 ?能,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归档?存储;
!。 3 能】与公安机关》指挥中心、政府相】关部门等相关业务】信息交互、共享【;
?
】4, 能在消防基础】数,据平台层面上与消】防监督、部队—管理、社会公众服务!等业务?。信息系统相关信【息交互、共》享;
》
》 , 5 ?。 能实现不同数【据库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移植、转《换、关联、整—合;
—
6 !能根据应用需求对各!类信:息进行检索查—询,、统计分析并能【以图表方式展—现;
【
7 】能根据应《用需求对重要、敏感!的信息实《行关联、跟》踪和预警;
】
8】 能通过信息网】络发布各类信息及】其统计分析结果;】
【 , 9? 能?对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
【 10 【具有用户管理—、权限管理、版【本管理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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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 指挥信—息管:理子:系统的信息分类与编!码、数据结构、信】息交:换标准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5.8》。.3 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信息应包括接收】报警情况、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类型、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等级?等
》。
5.8.4 !消防资源类信息应】包括消防《实,力、消防车辆状态、!灭火救援装备器材、!消防水源、灭—火剂:、灭火救援有—关单位、灭火救援】专家、?战勤保障等信—息
5】.8.5 消防指!挥决策支持类—信息应?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危险化学《品、各类火灾与灾】害事故特性、灭【火救援技战术—以,及,气象等信息》
5.8!.6 《灭火救援《行动类信息》应包:括各类灭火救援预】案信息、力量调【度和灭火救援行动】情况等
】
5.?。8.7 灭火救援!记录和统计类—信息内?容应包?括接处警录音录【时信息、灭火救援】作战:记录信?息、灭火救援统计】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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