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 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
!
5.6.1— , 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车辆监》挖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能接?。收并显示《车载终端《发送的消防车辆佗】置、运行(速度【、行驶?方向)、底》盘、上装、车—载器材、视音—频、大气《环境等实时状态信息!;
《
2】 能显不》消防车辆动态—轨迹并具有》历史轨迹《回放功能;
—
】 3 具有分级】、分区?域和特定消防—车辆:。监控:管理功能
】
:5.6.2 — 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灭火救《援信息传输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能接收并!显示车载《终端发?送的待?命、出动、途中、到!场、出水、运—水、停水、返队、】执勤、检修等作【战状态;
—
】2 能向》车载终端发送出【动指令、行进目【的地、行车路—线,;
?。
?
: 3《 能向车载—终端发送与灭火救】援,有关的简要文字信】。息并能实《。现群发;
》
】 4 《能接收并显示—车载:终端发送的》与灭火救《援有关的简要文【字信息?
《。
5.6.—3 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车载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
》 1 【能定:位本:车的位?置;
》
,
—2 ?。能将本?车位置、《运行:、底盘、上》装、车载器》材、视?音频、大气环境等信!息实:时,发送: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
3】 能将本车待命】。、出动、途中、【到场、出水、—运水:、停:水、返队、执勤【、检修等作战—状态等信息实时【发送:给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
:
》 ,4,。 能接收、显示或!。语音播报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发送的!出动指令、行进目的!地、行车路线;【
,
!5 能接收、显】示或语音播》报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发送的?与灭火救援有关的】简要信息;
【
,
6】 能向《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发送与灭火救】援有关的《简要文字《信,息;
?
【 7 能查【。询显示常用目—的地:。、重点?目,。标,以,及水源?分布:等地理信息;
】
】8 : 能人工设》定或接收消防通【信指挥?中心发送的行—车目的地;
【
?
9 能!自动生成行》车路线显示行车【距离和时间》;
】 , 10 具【有语:音提示引导车—辆行进功能》;
】 ?11: :偏离导航路线时【能自动重新》计算行进路线
【
5.6】.,4 消防车辆管】理子:系统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 1 — 消防车辆》定位允许《。水平:偏差应为±15【。m;
》
》 2? 车载终端系【统启动时间》不应大于90s;】
— , , 3? 车载终端定【位功能启动》时间不应大于—180s;》
】 4 》应能同时监》控不少于2》。。个灭火救援》现场的消防》车辆位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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