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494-2009 建标库

5.4  燃气储罐

5.4.1  本条主要强调燃气储罐进、出气管道受到温度、储罐沉降和地震影响时,避免进出口管受到损坏。

5.4.2  密封装置是低压干式燃气储罐安全运行的关键设备,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

5.4.3  主要是防止湿式储罐的水槽内水结冻,引起钟罩升降不畅,以至卡死,造成储罐损坏。

5.4.4  本条规定的目的是防止罐内储量过高或过低,出现低压储罐漏气或顶部塌陷等事故。

5.4.5  为保证航空飞机的安全,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高大建筑物或设施,应设置飞行障碍灯和标志。

5.4.6  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压力过高使罐体产生变形和破裂。

5.4.7  本条规定主要是防止储罐直接受火过早失去支撑能力而倒塌。耐火极限不小于2h是参照美国规范NFPA58-98的规定确定的。

5.4.8  本条规定主要是保证储罐液位在正常的情况下运行,防止和减少由于储罐泄漏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5.4.9  本条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地下水对地下储罐的上浮、腐蚀等因素而制定的。

5.4.10  遇有紧急情况时,储罐或容积太大的液化天然气钢瓶固定安装在建筑内不便于搬运。而长期放置在建筑物内的液化天然气钢瓶,将使钢瓶压力不断上升,容易发生事故。